“借钱炒股”不得不慎重。 互联网配资平台、私募配资公司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的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经营活动,有的甚至利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违法犯罪欺诈等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统一审判思路,稳定社会合理预期,明确异地配资合同是否无效、如何返还利息。
场外配配资上是一种资金借贷关系,目的是实现投资者的杠杆交易。 场外配资的杠杆率极高,往往达到10倍以上,远高于场内配资(融资融券)1倍的杠杆率。 年化利率一般在20%到33%之间,也远高于现场配资的6%到9%。 该模式带来的清算风险和资金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是否适合股票投资,还需要时间和实践。 但近年来,场外配配资、炒股引发的纠纷不断,配资中的一些法律风险点应引起各方重视。
从试点实践看,场外配资业务主要是指部分P2P公司或私募配资资公司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不受监管体系约束的融资业务平台,融资方资金与资金接收方直接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营业部三方相连,配资公司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二级仓库功能股票配资十大平台,将自有资金或吸收资金借出投资者赚取利息收入的成本相对较低。
不受监管的场外配资业务,不仅盲目扩大资本市场授信交易规模,也容易冲击资本市场交易秩序。 将证券信用交易纳入国家统一监管范围,是维护金融市场透明稳定的重要内容。 融资融券作为证券的主要交易方式和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业务,依法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配资业务。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业务,应当符合国务院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配资公司开展的业务活动实质上是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融资活动。 一些配资行为,不仅规避了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资金来源、投资标的、杠杆率的限制,还加剧了市场的非理性波动。
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科创板设立和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互联网配资平台和私募配资资配资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配资公司等法人机构与投资人签订的股票合同,视为无效。 配资公司或者交易软件经营者利用交易软件实施变相经纪业务的,合同也应视为无效。
即场外配资股票关系因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场外配资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投资者的很多诉求将无法实现。 例如股票配资十大平台,根据场外配资合同的约定,配资配资要求配资使用人支付配资的利息和费用; 基金的利润; 投资者要求配资赔偿因使用配资造成的投资损失; 等等。
配资是靠不住的,认假最重要。 多起P2P网贷配资平台“股东贷”跑路案例,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记选择经证监会核准的合法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投资交易,远离场外配资活动,避免财产损失。 如因参与场外配资受骗,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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